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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社區老年醫療護理員服務標準本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標準委員會老年健康標準專業委員會負責技術審查和技術咨詢,由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協調性和格式審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老齡健康司負責業務管理、法規司負責統籌管理。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老年醫學學會、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北京大學護理學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北京老年醫院、四川大學華西護理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國家衛生健康委北京老年醫學研究所、北京醫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皮紅英、侯惠如、石海燕、尚少梅、蔣艷、陳崢、李卡、楊莘、屠其雷、楊澤、孫超。 WS/T 803——2022 居家、社區老年醫療護理員服務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居家、社區老年醫療護理員服務的基本要求、流程、項目及要求、評價與改進。本標準適用于居家、社區中為老年人提供輔助醫療護理服務的從業人員。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標準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WS/T 313 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 老年人 older adults 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的人。3.2 醫療護理員 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s 主要提供輔助護理等醫療輔助的服務人員。注∶醫療護理員不屬于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4-14-01-00】3.3 老年醫療護理員 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s for older adults 以老年人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醫療護理員(3.2)。 4 基本要求 4.1 提供服務的老年醫療護理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4.2 服務內容不應涉及醫療護理專業技術性工作。4.3 服務流程應按照本標準第5章執行。5 服務流程5.1 服務接洽5.1.1 服務接單 5.1.1.1 服務提供機構通過管理平臺或其他方式接單,做好登記。 5.1.1.2 機構應對服務對象的健康狀況、居住環境、照護風險等進行綜合評估,制定服務計劃。5.1.1.3 機構應與服務對象或主要家庭成員簽訂協議。5.1.2 服務準備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