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長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對每天遲到、早退、曠工(或曠課)的教師或學生的原因,去向必須清楚;
二是對學校校舍、設備設施是否有安全隱患必須清楚;
三是對學校師生食堂、校內食品衛生安全情況必須清楚;
四是對校園周邊不利于學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攤點、等環境情況必須清楚;
五是對學校制訂的安全制度規章的落實情況必須清楚。
2.分管安全副校長要做到“五落實”:
一是對具有安全隱患的無幫曠課情況必須進行調查落實;
二是對學生交通安全行為調查落實;
三是對食堂、周邊小賣部的食品的進貨渠道和質量檢驗手續是否守備進行落實;
四是對教師反饋辦公設施、活動設施、水電等安全隱患及時處理落實;
五是對心理不健康、行為有異常的學生要及時調整和處理落實。
3.值周、值日校級行政人員做到“五必查”:
一是對師生缺崗情況每日必查:
二是對課余、課間期間學生違紀易導致安全隱患的必查。如做危險游戲、追趕、打鬧、手持兇器、危險物品等;
三是對來往校外人員情況必查事由;
四是對食堂的飯菜質量、衛生情況必查;
五是對學校辦公設施,活動設施、水電設施安全狀況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兩做到”:
一是每天堅持做到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
二是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蹤調查,家;ネ,做好轉化工作。